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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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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政策宣传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政策要求,推动降低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负担,现就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规范收费项目。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充电设施,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加快升级改造,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二、严格明码标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户推送充电电量与电费、充电服务费收费方式、标准与金额等信息。
三、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现行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电价0.5464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四、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3366315电话投诉举报。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宣
关于江油市江电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江油市城东片区防洪排涝水系整治项目需对江电路新建雨水箱涵作业,经江油市住建局、江油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对江电路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
(一)江电路(双龙路-白至路段);
(二)江电路(双龙路-诗城路段)。
二、交通管制时间
(一)江电路(双龙路-白至路段),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江电路(双龙路-诗城路段),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三、交通管制方式
交通管制期间管制区域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四、绕行方案
(一)江电路(双龙路-白至路段):绕行路线1,经双龙路-庆兴路-白至路;绕行路线2,经双龙路-体育北路-光明路。
(二)江电路(双龙路-诗城路段):绕行路线1,经诗城路-迎宾路-江彰大道-诗城路-庆兴路-白至路;绕行路线2,经诗城路-体育北路-光明路。
交通管制期间,请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因施工期间交通管制给广大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油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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