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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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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反应的情况属实,没有任何断章取义。
1、可采用信访渠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及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2、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3、致电纪委举报专线12388或亲自前往相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4、亦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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